於領事館的個人資料登記
請注意!(內容修訂中)
於領事館的個人資料之確定登記於領事館的個人資料臨時登記於香港特殊情況 | |
於領事館作出個人資料的登記行為是為了將具葡萄牙公民身份的人士之個人身份資料記錄在屬該人士居住或偶爾在的地方之具管轄權領事館內。在領事館作出個人資料的登記是有利於隨後的聯繫,且在您有需要時可讓領事館能迅速地提供相關協助。注意事項:於領事館作出個人資料的登記並不產生與選民登記有關的效力。 | |
申請方式: | 親身辦理,無需預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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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文件: | 於領事館的個人資料之確定登記
注意:
於領事館的個人資料之臨時登記(領事規章第62條規定) 若無法出示有效的公民證或認別證,利害關係人可於領事館辦理個人資料之臨時登記,為此,須提供所持有的任何相關文件。 居住在香港的公民:若不能親臨澳門領事館,可通過電郵方式將(葡萄牙的及香港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連同居住證明,以及地址和聯繫方式(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遞交予領事館。個人資料之登記將在利害關係人親臨領事館確認上述文件資料時被確認。 |
手續費: | 免費 |
辦理時間: | 在具備所有必須文件的情況下,於提交申請當天完成辦理。 |
備註:: | 為了取得領事館提供的服務,您必須作出相關登記。若您仍未登記,領事館將會依職權按照上述規定開展相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