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葡萄牙屬在歐盟的申根(“Schengen”)成員。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護照之人士均可免簽證在申根地區旅遊最多 90 天 。按照旅遊的性質,領事館可發出不同類別的簽證(國別簽證或申根簽證)。
申根信息摘要如下:
“申根劃一簽證允許需要簽證的第三國之國民進入組成申根地區的國家或在組成申根地區的國家過境。上述簽證被稱為劃一簽證,因為適用於《申根協定執行公約》的成員國之該簽證規範均是一致的。該簽證是為短期停留最多 90 天而設的,且尤其發予旅遊人士。
長期簽證是根據所在國家的現行法例規定發出的,按照停留時間的長短可是暫時停留簽證或居留簽證,持有該等簽證的人士可為著以下目的於葡萄牙作逗留:學習、實習、工作、醫療等。
暫時停留簽證的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且允許多次入境。 居留簽證的有效期為4個月,允許入境2次,且該簽證的持有人應在該簽證有效期內申請居留許可。”
根據現行規定,葡萄牙駐澳門及香港總領事館應處理關於居住在澳門或香港人士的簽證申請,且該等簽證是為主要目的地或入口點是葡萄牙的旅遊而辦理的。
葡萄牙總領事館具有代表德國和奧地利處理在澳門作出的申根簽證申請之資格。
屬其他個案者,須按其具體情況處理。
在中國也有葡萄牙駐北京大使館和葡萄牙駐上海總領事館。 http://www.secomunidades.pt/web/guest/PostosConsulares 請在http://www.secomunidades.pt/web/guest/PostosConsulares,參閱葡萄牙領事處的聯繫資料。 http://www.secomunidades.pt/vistos 關於簽證、其適用條件和須填寫的表格之最新資訊,可參閱下列網址(可以不同語言顯示載於該網址的內容):http://www.secomunidades.pt/vistos
關於投資居留許可,請參閱http://www.sef.pt/portal/V10/EN/aspx/apoiocliente/detalheApoio.aspx?fromIndex=0&id_Linha=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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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 | 因處理劃一簽證申請而應支付的手續費如下:
1)機場過境簽證(申根):歐元60.00 2)短期簽證(申根):歐元60.00 3)有入境限制的簽證:歐元60.00 4)上述a)、b)及c)所指的簽證,且涉及6歲或以上和12歲以下的兒童:歐元35.00 5)6歲以下的申請人應獲豁免支付手續費。
應繳手續費的支付是以澳門幣作出的,而該手續費將按支付時適用於領事館手續費的匯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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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葡萄牙駐澳門及香港總領事館和葡萄牙政府並沒有與任何中介公司例如地產和師事務所等等有特殊關係
- 既沒有任何代理或官方招商人員, 也沒有任何領事館人員參與任何投資項目
- 在領事館舉行或由領事館人員講解的說明會只是對投資居留許申請的運作給予解釋
- 領事館不保證投資機會的質素和價值, 也不保證為此發出簽證, 也不保證在葡萄牙成功取得投資居留許
- 請當事人用自己的方法衡量投資機會的價值
- 請衡量投資居留許可法例對你和你的家人所產生的實際情況